关于落实《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柴伟强发布时间:2025-05-1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加强无烟校园建设,落实《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完善制度

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措施,要求职责清晰、落实落地。

    二、活动要求

学院要开展公共场所止吸烟宣传教育活动,使禁烟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禁烟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谈心谈话、主题班会、新生入学教育、党团日活动等。广泛动员师生参与禁烟活动,并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做好违规师生的批评教育工作。

三、总结

各学院制定相关措施请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思政科邮箱;禁烟活动总结将于2025年7月4日前提交至思政科邮箱,邮箱地址:xscsz@gcu.edu.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学生处思政科柴伟强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44。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