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 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在读的退役士兵均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本学期我校共有580名退役士兵(含专升本学生)符合资助条件,资助标准1850元/学期。其中,参加2024-2025学年度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的17名同学,特别困难等级差额由学校奖助基金补充。
现将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对初审通过的资助名单有异议,请在4月11日前实名反馈。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
2.受理单位: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3.联系人:左老师、杨老师,电话:020-36903233。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在校生助学金资助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