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定于2024年12月4日举办。现将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二、活动地点
学校分会场:行政楼617会议室
各学院分会场: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三、参会人员
(一)学校分会场
1.校领导
2.各学院书记、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
3.学生代表(每个学院1名学生代表)
(二)各学院分会场由学院负责安排
四、活动内容
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要议程为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宣布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教育部领导讲话等。
各学院分会场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教育部主会场直播、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增强全体学生对宪法的认知,扩充宪法知识,提升宪法意识,提高宪法素养,营造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完毕。
2.各学院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覆盖、见实效,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各学院可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宪法晨读”活动覆盖面;要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视频等)形成word版本的综合文字材料(不超过500字,图片需配具体文字说明)于12月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csz@gcu.edu.cn,邮件请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4年“宪法晨读”活动总结材料。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pdf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