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追加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20名。我校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经学生申请、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等工作程序,拟推荐王嘉宸等20名学习成绩优异,品行端正,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其中康嘉丽、郑林慧、梁释文、马健、方映纯不再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我校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前往受理单位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所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
3.受理单位: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老师、杨老师,020-36903233。
附件: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初审通过学生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