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6日我校开展了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学生工作部(处)评选审核,现对通过综合测评获得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前往受理单位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所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
3.受理单位: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4.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0-36903233,左老师、杨老师。
附件: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名单.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