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飞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经学生申请、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现场答辩、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等工作程序,拟推荐梁太杰20名学习成绩优异,品行端正,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参加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现将我校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名单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前往受理单位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所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49月27—202410月9日。

3.受理单位: 学生工作部()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4.联系及联系电话:左老师、老师020-36903233

 

附件: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xls(20人)

 

 

学生工作部(处)

2024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