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飞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要求及其他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名额

1.国家奖学金(20名):由各学院推荐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学生提出申请,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小组统一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760名):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20249月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

二、申请要求及奖励标准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大二以上(含大二)、获得2023-2024学年学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奖金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2023年秋季学期或2024年春季学期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成功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并要求获得2023-2024学年学校学年综合之星以上荣誉称号(奖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评审要求

各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各学院认真组织评审。成立由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牵头,辅导员具体落实, 班主任、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按时、保质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结果要求在本学院公示2天。

四、材料填写及提交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纸质版9月29日提交,申请审批表的填写要求见(附件2-5)。

2.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2-19月29日提交。

3.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电子版提交方式,(请在学生工作处反馈纸质版审批表无误后再填写):微信搜索“掌上城理”或直接登录智慧校园-点击服务-学生工作处-点击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根据反馈无误后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填写后提交。

4.各学院汇总在智慧校园导出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2-4)10月8日提交。

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电子版(附件2-310月8日提交。

3.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电子版提交方式微信搜索“掌上城理”或直接登录智慧校园-点击服务-学生工作处-点击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填写后提交。

4.各学院汇总在智慧校园导出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科。

五、其他事项要求

1.拟定于20249月26日,组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联系人:左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233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rar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格及填写要求

          3.2024年9月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