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请我校服兵役大学生按照以下服兵役类型认真准备申请教育资助金所需材料(2023年以前已申报过的不要重复提交)。
第一类.普本(专升本学生在我校入伍的)在校生、毕业生入伍需提交材料:
(1)电子版信息请扫以下二维码认真填写后提交。
在校生、毕业生入伍二维码
(2)纸质版材料提交:
①《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A4纸);
②征兵办公室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1份(申请表中的照片插入电子版,A4纸正反面打印)。此申请表需要学生本人登录《征兵网》填写信息下载打印,银行卡信息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并认真填写银行卡的相关信息。
第二类.普本(专升本学生在我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材料(含新生保留学籍入伍退役复学生)
(1)电子版信息请扫以下二维码认真填写后提交。
退役复学生二维码
(2)纸质版材料提交:
①《退役证》复印件1份。
②《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复印件1份(A4纸);
③ 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申请表中的照片插入电子版,A4纸正反面打印)。此申请表需要学生本人登录《征兵网》填写信息下载打印。
(3)国家助学金:已提交第二类退役复学国家教育资助金的申报材料后,国家助学金不再重复提交材料。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300元,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每次发放1650元。退役复学生如自愿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困难认定的学生,困难认定成功后,不再发放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如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等级,产生的差额由学校补差;符合条件的可在明年秋季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困难认定成功和综合测评获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
以上两类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第三类.退役专升本新生申请资助金需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金
①请我校2024级专升本退役士兵提交专升本新生退役士兵登记表(电子版信息)扫描下发二维码在9月11日前提交:
专升本退役士兵新生二维码
②纸质版材料: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申请退役士兵在校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300元,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每次发放1650元。纸质版材料在9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专升本退役士兵在校生如自愿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困难认定的学生,困难认定成功后,不再发放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如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等级,产生的差额由学校补差;符合条件的可在明年秋季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困难认定成功和综合测评获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
(2)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金
我校2024级专升本退役士兵基本已在专科申请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金(学费补偿或学费减免),如还未在专科申请此项国家教育资助金的请联系专科学校补报。本科阶段不再申请,此项资助只享受一个学制期的国家教育金。
第四类.广州市内各区安置并报到的退役入学(复学)的在校生,享受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年底上报材料,等具体通知。
以上第一至第四类学生申请资助金,需持有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卡(一类卡),如只接收助学金的学生可持有二类卡。用于接收各项资助金的发放。
联系人:左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33。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