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定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进行2023-2024学年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停课,进行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
2.参与综合测评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3点到A5-201课室参加综合测评工作培训。
3.2024年8月30日之前辅导员用户完成班主任用户的设置(根据各学院综合测评实际工作安排),以及班级评议小组用户的设置。
4.8月26日—27日,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在系统中核对考试成绩,确保后续综合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5.8月28日—9月13日,根据学校分配的时间段,各学院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德育、文体的自评以及智育成绩确认。
6.9月24日之前提交学生获奖测评表、登记表和先进班集体材料。
7.为确保综合测评工作顺利开展,初步决定综合测评期间学生宿舍夜间不断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如遇教学进度调整,综合测评工作开展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4年修订)
2.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日程安排
3.各类表格填写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