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资助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飞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346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资助育人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更好地调动和激励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表彰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学生资助工作者,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3年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资助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全校从事学生奖助学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含学院辅导员,各勤工助学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服务于奖助学工作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指从事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工作的相关奖助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

      (四)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原则上推荐候选人员,学生工作部(将在此基础上评选先进工作者

     (一)各项奖助学工作评审工作先进工作者名额:各学院推荐1名奖助学工作先进工作者

     (二)勤工助学工作先进工作者名额:目前全校勤工助学用单位共56个,按10%比例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各部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奖学金评审、助学贷款管理和勤工助学管理等完成情况与业绩,确定本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初评,按评选名额上报推荐人选;

   (二)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各部门上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最终人选;

   (三)对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500元/人

    五、报送要求

    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资助育人先进工作者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于202312月15下班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

    联系人:老师、老师,电话:020-36903233。


   附件: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资助育人先进工作者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23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