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9月4日-2023年10月25日,学校开展了2023-2024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现对申请并获得初评通过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全校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
3.受理单位: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4.联系人、联系电话:左老师、黄老师;020-36903233。
附件: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2264人).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