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服兵役大学生申请相关资助金提交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飞发布时间:2023-08-28浏览次数:1688

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请我校服兵役学生按照以下服兵役类型认真准备申请相关资助金所需材料

第一类.普本毕业生入伍需提交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A4纸);

2征兵办公室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1(申请表中的照片插入电子版,A4纸正反面打印。此申请表需要学生本人登录《征兵网》填写信息下载打印,银行卡信息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并认真填写银行卡的相关信息。 

 第二类.普本在校生入伍需提交材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A4纸);

2征兵办公室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1份,(申请表中的照片插入电子版,A4纸正反面打印。此申请表需要学生本人登录《征兵网》填写信息下载打印,此表中银行卡信息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并认真填写银行卡的相关信息。

 第三类.普本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材料(含新生保留学籍入伍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复印件1

注: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或新生保留学籍入伍的学生,还需提交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A4纸);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复印件1份(A4纸);

3)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申请表中的照片插入电子版,A4纸正反面打印。此申请表需要学生本人登录《征兵网》填写信息下载打印。

4)国家助学金:已提交第三类退役复学国家教育资助金的申报材料后,国家助学金不再重复提交材料。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300元,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每次发放1650元。退役复学生如自愿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困难认定的学生,困难认定成功后,不再发放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如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等级,产生的差额由学校补差;符合条件的可在明年秋季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困难认定成功和综合测评获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

以上三类材料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第四类.退役专升本新生申请资助金需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金

请我校2023级专升本退役士兵提交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申请退役士兵在校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3300元,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每次发放1650元。纸质版材料和专升本退役士兵登记表电子版(附件)9月1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专升本退役士兵在校生如自愿参加广东省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困难认定的学生,困难认定成功后,不再发放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如困难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等级,产生的差额由学校补差;符合条件的可在明年秋季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困难认定成功和综合测评获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

2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金

我校2023级专升本退役士兵基本已在专科申请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金(学费补偿或学费减免),如还未在专科申请此项国家教育资助金的请联系专科学校补报。本科阶段不再申请,此项资助只享受一个学制期的国家教育金

第五类.广州市内各区安置并报到的退役入学(复学)的在校生,享受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年底上报材料,等具体通知。

第六类.南粤扶残 助学工程

根据《南粤工程助学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持有残疾证的退役士兵在校生可在10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登录广东省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提出申请,本科生一次性资助15000元。此项资助与服兵役国家教育金、国家助学金不冲突。

   注:以上第一至第五类学生申请资助金,需持有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卡(一类卡),如只接收助学金的学生可持有二类卡。用于接收各项资助金的发放。

 

联系人:左老师、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33。

 附件:2023级专升本退役士兵登记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