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学生在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续贷)后,需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录入回执校验码,以确保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效。现需完成2023-2024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对象
我校办理了2023-2024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含2023级新生及专升本新生)。
二、收集方式
1.我校老生回执码的收集已在暑假前发布相关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回执码于8月31日前在智慧校园学工系统完成回执码相关信息的填写,同时需要在开学后将纸质版的《受理证明》上交到辅导员处,各学院统一整理好后于9月15日前上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
2.办理了2023-2024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3级新生及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后,各位学生根据模板(见附件)填写学生各项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收集表电子版,于9月11日前收齐,并将纸质版《受理证明》于9月15日前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贷款金额、回执校验码等。
(2)必须是2023-2024学年度的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学年,避免填写以往学年的《受理证明》的回执校验码。
(3)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持相关材料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上传到相应的系统中。如该助学贷款是到账学生个人账户的,根据银行到账具体情况,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校奖助学工作办公室咨询热线:联系人:左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33
附件:(新生)XXX学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收集模板.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