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2023—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飞发布时间:2023-07-21浏览次数:2118

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有关办理流程,学生在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需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录入回执校验码后,所申请的助学贷款方可有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对象

我校办理了2023-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含今年被我校录取的2023级普高新生及专升本新生)。

二、收集方式

1)2023级普高新生及专升本新生被我校录取的2023级普高新生及专升本生,入学报到,持纸质版或短信截图的2023-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提交给本学院辅导员。各学院9月10日前收齐本学院2023级专升本生的贷款回执9月20日前收齐2023级普高新生的贷款回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3级新生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

2)在校在读学生。已在学校就读的2020级、2021级及2022级学生,办理了2023-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请在8月31日前使用手机登陆华广智慧校园APP--学工系统--点击最下面的应用--学生信息--信息采集--认真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等信息采集”

三、注意事项

1)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贷款金额、欠缴纳学费金额、回执校验码等,如因学生本人提交信息有误或未提交贷款回执信息,导致学校无法按时录入贷款回执信息的,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2)《受理证明》必须是2023-2024学年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每个同学只能提交一次受理证明中的校验码信息,请各位同学务必核对所填报的回执信息无误后再上传提交,避免提交错误的《受理证明》信息校验码

3)所有成功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含新生)在智慧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学费时,可手动修改缴纳学费金额,可减去助学贷款金额缴纳剩余的费用(金额务必计算正确)。

4)开学前后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学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官微:城理学工(ID:hgxsc18)或拨打我校奖助学工作办公室资助热线020-36903233,联系人:左老师,黄老师

 附件:XXX学院2023级新生(专升本新生)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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