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按时发放,现请各学院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签收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各档次发放金额:
困难等级 | 本次发放金额(元/人) |
特别困难 | 2000 |
困难 | 1800 |
一般困难 | 1600 |
二、签收要求:
1.各学院按照春季国家助学金签收表(见附件1)做好签收工作(含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不含休学、退学学生)及春季学期参加困难认定成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签收表填写要求(见附件2)。
3.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困难认定成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助学金导入表(见附件3)。
三、材料上交要求:
国家助学金签收表电子版(文件名注明学院,附件1)、纸质版及校验通过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助学金导入表电子版(附件3),请于3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联系人:左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33。
附件:1.国家助学金签收表
2.国家助学金签收表填写要求
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国家助学金导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