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省教育厅有关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动态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对家庭突发变故的在校生及时进行帮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1年秋季未申请(或未通过)困难认定的在校生,自2021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结束后因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需要新增困难认定的在校生。(注:2021年秋季学期(上学期)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采集家庭经济信息的原则
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实施细则》,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并将采集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根据实施细则存档备查。
三、学生申请、学院材料提交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3月7日
各学院于3月10日前将校验通过的《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附件6)电子版,按实施细则要求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将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导入省资助系统。
四、认定结果
经广东省教育厅助学办认定通过的学生,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联系人:左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233。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实施细则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5.《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承诺书
6.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经济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