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1年9月3日-2021年11月8日,学校开展了2021-2022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经学生工作处评选审核,现对申请并获得初评通过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全校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
3.受理单位: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
4.联系电话及联系人:36903233,左老师、姚老师。
附件: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2761人)
附件: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初审通过学生名单(2761人).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