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飞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549

各二级学院:

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 现将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申请评审要求及其他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名额

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请要求及奖励标准

参加过202110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成功的所有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

特殊困难学生4000/学年;

困难学生3600/学年;

一般困难学生3200/学年;

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两次发放。

三、评审要求

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审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按时、保质完成评审工作。

四、其他事宜要求

1.国家助学金初审表填写要求见附件2

2.20211110日下午下班前,将国家助学金初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2.一式一份)、省资助系统导入申请表(附件5.电子版)交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以上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3.联系人:左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20-36903233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11月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1112日广东省困难认定结果

      4.各学院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名单

          5.广东省资助系统导入申请表(省表电子版)

         附件.rar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