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5点5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于当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宪法修正案。
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新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有21条,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
一、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二、调整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方面的内容。
三、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方面的内容。
四、调整充实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五、调整完善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方面的内容。
六、调整完善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对外工作方面的大政方针。中国在这次修宪中明确地讲到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七、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有关内容。
八、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内容。
九、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
十、在宪法中增加有关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方面的内容。
十一、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了这方面的制度,增加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规定,这方面的规定在修正案中比较多,首先增加了一节,同时在另外十个条款的11处作了相应的修改。
十二、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地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这一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完成的第一项重要议程。
我国宪法的一大特点,就是明确规定国家的指导思想。在这次修改之前,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都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指导思想,这次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宪法修正案载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的理论指引,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在党内外和全国上下都已经形成了广泛的高度认同。关于国家的指导思想,宪法及时地反映党领导人民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一大特点,也是宪法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