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离校指南(五)案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5浏览次数:0

  事例说明

  一、毕业降至,兴奋之余请注意人生安全。

  事例:某大四毕业生,照完毕业照,与同学在湖边嬉戏,随手将一位大一学生推进湖中,该大一学生随身带着新买的iPhone4手机,幸该大一学生会游泳,并无损伤,但新买的iPhone4手机坏了,后由大四学生做出赔偿。

  二、离校进入倒计时阶段,请一如既往地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事例1:某学院学生林某同学、闫某同学,在宿舍楼道喝酒闹事,且态度恶劣,不听劝阻。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十九及二十条,经研究决定,给予林某、闫某记过处分。

  事例2:2011年5月27日某学院的张某同学将一个塑料瓶抛下楼,6月10日某学院的翁某同学将四个塑料瓶抛下楼;某学院的李某同学将三个铝制瓶抛下楼。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经研究决定,对宿舍楼高空抛物、乱丢乱砸的学生:张某、翁某、李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事例3:2011年5月3日某学院的李某同学、陈某同学、廖某同学、张某同学在宿舍内打麻将。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某、陈某、廖某、张某警告处分。

  事例4:2011年10月19日凌晨三点十分,C9学生宿舍楼内某学院学生茹某、陈某、邓某、林某、曾某、刘某和某学院学生陈某发生喝酒、晚归、打架的事件,某学院学生郑某、龙某喝酒晚归。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郑某、龙某严重警告处分,茹某、陈某、邓某、林某、曾某、刘某、陈某记过处分。

  事例5:2011年5月17日、23日、31日我处对学生宿舍大功率违规电器进行检查,对违规电器进行了没收处理。同时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使用1000W以上违规大功率电器的学生何某、张某、霍某、刘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拒不接受也不配合检查的学生何某给予记过处分。

  事例6:2011年6月18日晚宿舍检查,发现某宿舍盗用热水,罚款3850元。同时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七条,经研究决定,给予欧某、杨某、江某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