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07浏览次数:0

各系,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0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其中, 4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5日(星期一、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全院停课一天。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及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假日安全。

  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