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学校第十批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柴伟强发布时间:2024-03-1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自学校2012年实施朋辈心理辅导员制度以来,共计招聘284名朋辈心理辅导员。朋辈心理辅导员上岗工作后,承担了个体心理咨询等多种心理互助工作,处理危机事件数起,较好完成了学校第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良好个性品质,发挥学生心理自助与互助的能力,充实第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下称“心理中心”)现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并选拔第十批心理素质好、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善于沟通的同学担任朋辈心理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热爱心理学,积极向上。

2.善于沟通,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3.有责任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能严格遵循保密工作原则。

4.只面向2023级同学进行招聘

5.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优先考虑。

二、报名和录用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2024322日(周五)17:00。

2.报名方式:自愿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报名。

3.聘用流程:报名成功的同学需经面试确定录用。录用后须接受系统学习和培训(完成培训课程考核的同学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4.录用工作期一般为两年(考虑大四开始实习就业,故大三年级结束后自动解除录用),参加相应活动可开具活动证明,工作结束后心理中心会根据个人工作内容和表现为其开具实践证明。

5.面试及正式录用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城理心理中心”公布。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1.心理学与心理辅导的基础知识。

2.心理健康问题诊断与心理辅导技能。

3.大学生宿舍关系、恋爱、情绪等常见问题应对。

3.朋辈心理辅导员的心灵探索与自我成长。

4.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包括理论学习、情景模拟、案例实操讲解等多样化形式。

四、工作内容与方式

1.正式录用的朋辈心理辅导员按时参加所安排的心理中心和各二级学院的心理辅导值班和各项活动。

2.承担来访同学的个体、团队等心理辅导工作。

3.定期接受心理中心的督导和培训,协助其它心理教育工作。

4.平时关注和了解同学的情绪、生活和学习等情况;倾听同学心声,开展班内“同伴心理互助”,力所能及地为同学提供心理帮助。

5.朋辈心理辅导员以义务服务的形式开展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协助做好通知宣传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中心孙丽。联系电话:36903230。


                           学生工作处

                           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