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我校学生2022-2023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相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左晓飞发布时间:2022-08-2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学生在生源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续贷)后,需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录入回执校验码,以确保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效。现需完成2022-2023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对象

我校办理了2022-2023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含2022级新生及专升本新生)。

二、收集方式

办理了2022-2023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本科学生(含2022级新生及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后,各位学生根据模板(见附件)填写学生各项信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收集表电子版,老生和专升本新生于98日前收齐,2022级新生于925日前收齐《受理证明》贷款回执校验码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1)每个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贷款金额、回执校验码等

2)必须是2022-2023学年度的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学年,避免填写以往学年的《受理证明》的回执校验码。

3)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持相关材料到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上传到相应的系统中,并根据银行到账具体情况,提交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校奖助学工作办公室咨询热线:联系人:左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0-36903233

 

附件:2022-2023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收集模板

 附件:XXX学院2022-2023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校验码收集模板.xlsx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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